夫妻一方给另一方担保,离婚后怎么处理?
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担保,离婚不影响担保责任。
一般保证下,债务人经审判、仲裁并强制执行仍无法偿债时,债权人才可让保证人担责;
连带责任保证下,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担责。
离婚时担保债务分担可协商,但只对夫妻有效,不能对抗债权人。
保证人担责后可向债务人追偿。
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要考虑担保债务风险合理分配。
案情回顾:
小韦和小美原是夫妻。婚姻存续期间,小美为小韦的一笔债务提供担保。后来两人离婚,债权人找到小美,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。小美认为自己已与小韦离婚,不应再承担担保责任,双方因此产生争议。
案情分析:
1、依据法律规定,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担保,离婚后担保责任并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灭。所以小美不能以离婚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。
2、若该担保为一般保证,需在小韦经审判或仲裁,并就其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才可要求小美承担保证责任;若为连带责任保证,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小韦履行债务,也可以要求小美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。
3、离婚时若两人对担保可能产生的债务分担有协商,此协商仅对他们二人有效,不能对抗债权人。小美承担保证责任后,可根据承担责任的实际情况向小韦追偿。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,也应考虑担保可能带来的债务风险进行合理分配。
位于中国四川省西北部。县府马尔康镇为川西北交通、贸易中心。面积6632.7平方公里,1990年人口5.62万,为藏族聚居区。“马尔康”藏语意为火苗旺盛的地方。地理位于自治州中部。东与红原、理县交界,南与金川、小金相邻,西与壤塘接壤,北与红原、阿坝相连。地理座标,北纬30°35’~32°24’、东经101°17’~102°41’。东西长134公里,南北宽90公里,面积6632.73平方公里。地处四川盆地西北部,青藏高原东部,邛崃山脉北段,属高原峡谷区。地形呈不规则长方形,地势由东北向西南逐渐降低。位于北东走向的龙门山、北西走向的鲜水河断裂带及松潘地块交汇地区。地质构造复杂,地层多为三迭系砂岩、板岩和变质岩等。境内最高峰海拔达5000米左右,最低谷地海拔在2300米左右。山岭连绵,沟谷陡峻,梭磨河由县东部入境,在热脚和脚木足河交汇,境内流长91公里。茶堡河发源梭核磨乡北部大青坪,由东向西在龙头摊汇入脚木足河,长67公里。脚木足河(麻尔曲河和草登河)源于青海省班玛县境内,由阿坝县入西北境,于可尔因与杜柯河汇合后经党坝入金川县境,境内流长124公里。区内属高原大陆季风气候,主要气候特征为:干雨季明显,四季不分明,大部地区无夏,日照充沛,温差较大,干季大风日多。全年平均气温8~9°C,年降雨量753毫米左右,日照达1500小时以上,绝对无霜期120天左右。土壤主要为山地灰褐土、山地棕壤土、山地褐色土、山地棕褐土、山地高山草甸土等。